
变更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。根据法律规定,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
债权转让通知的目的在于使债务人知晓债权主体的变化,以便其能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。若未通知债务人,债务人可能继续向原债权人履行,而其履行行为仍会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。新债权人不能以债权已转让为由,要求债务人再次履行。
通知主体通常是原债权人,但在司法实践中,新债权人持债权转让协议等证明文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,也可视为一种通知方式。通知的形式没有严格限制,书面、口头等均可,只要能有效传达债权转让的事实。
上海讨债公司总结:变更债权人时通知债务人是必要的程序,能保障债务人的知情权和履行行为的有效性,维护交易的安全与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