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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讨债: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?

来源:上海讨债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25-09-10    阅读量:  

  上海讨债: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?

  因合并而继续存续的公司,其章程自应随之而改变,存续公司应召集合并后的股东会,如有必要变更,则应变更章程。

  (一)公司的消灭、变更或新生

  公司的合并必然导致一个或者以上的公司归于消灭。合并也是公司解散事由的一种,但这种解散与通常意义上的解散有所区别,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无需经过清算程序,而直接发生法人人格消灭的效果。

  因合并而继续存续的公司,其章程自应随之而改变,存续公司应召集合并后的股东会,如有必要变更,则应变更章程。

  在新设合并时,则新公司因之而产生,新公司即应召集股东会,订立章程。

  (二)权利与义务的概括转移

  《公司法》第175条规定: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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