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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讨债公司:如何面对 “合作方拖欠货款”​

来源:上海讨债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25-09-22    阅读量:  

  上海讨债公司:如何面对 “合作方拖欠货款”​

  企业经营中,“合作方拖欠货款” 是常见问题 —— 货物交付后,对方以 “资金紧张”“质量有问题” 等理由拖延付款,长期拖欠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,甚至产生坏账。针对企业债务追讨,这 3 个技巧能有效降低风险,推动货款回收。​

  第一个技巧是 “提前明确合同条款”,在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时,就要把 “付款相关条款” 写细,避免模糊表述。比如明确约定 “货到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付款”(而非 “尽快付款”),同时注明逾期违约金标准(如 “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 0.05% 支付违约金”),还要约定 “争议解决方式”(如 “向我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”),这些条款能在后续追讨中提供明确依据,也能对合作方形成约束。​

  第二个技巧是 “建立‘定期对账’机制”,不要等到货款逾期很久才沟通,而是在约定付款日前 1-2 周,主动与合作方核对账目,发送 “对账函”,明确已交付货物数量、金额、应付款日期,让对方签字确认。如果合作方提出 “质量问题”,要及时要求其提供书面证据,避免对方以 “质量问题” 为借口无限期拖延。定期对账既能提醒对方付款,也能及时发现问题,避免矛盾积累。​

  第三个技巧是 “灵活运用‘协商与施压’结合”,如果合作方确实暂时资金紧张,可与其协商 “分期付款方案”,比如 “先付 30% 货款,剩余部分分 3 个月付清,每月支付 25%”,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(如公司股东个人担保),降低风险;如果合作方恶意拖欠,可暂停后续合作,并告知其 “若在 7 日内仍不支付货款,将依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,包括起诉并要求支付违约金”,多数企业会考虑后续合作和法律风险,选择尽快付款。​

  企业债务追讨的核心是 “提前防范,及时跟进,灵活应对”,既要维护合作关系,也要保障自身资金安全。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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